12月15日,由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主办的“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在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顺利开班。社管局二级调研员刘明瑞亲临现场为大家授课。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将施行,为推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孵化基地将定期为社会组织讲解新规。
在首场培训班上,刘明瑞以办法的修订逻辑为主线,结合社会团体换届选举的种种现象,依次从“总则”“换届选举机构”“会员资格与会员代表名额的确定”等九个方面,为与会人员缕清办法主体内容、解释办法规定细则。
刘明瑞强调,办法规定了党建领导机关对相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的督促指导责任;补充了以往在“社会团体成员辞职、罢免、职务自行终止与补选”方面存在的法规空白;对选举流程、会员的资格与人数、负责人任职资格等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希望社会团体负责人在今天及此后的培训中能认真学习,在实践中坚决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