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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实施2022年“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民政发布时间:2022-03-02 10:00:42浏览数:0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全省性慈善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和《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省政府令第218号),广泛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参与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我厅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有关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施2022年“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

  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动员激发社会慈善热情,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扶弱等领域慈善活动,为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力量。全年动员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策划实施500个以上慈善项目和活动,慈善帮扶人数不少于100万人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慈善表彰激励,弘扬慈善精神。2021年底,经中央批准,同意我省设立福建慈善奖,主办单位为省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为省民政厅,每三年举办一届。今年,我省将开展首届福建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计划表彰2019年来在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表彰名额总数不超过85个,奖项类别包括爱心慈善楷模、优秀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爱心捐赠企业(机构)、爱心捐赠个人和优秀慈善组织。同时,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活动即将开展,各地要结合实际,加紧筹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挖掘典型,提高推荐质量,认真做好中华慈善奖和福建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充分发挥慈善表彰的激励作用。

  (二)广泛开展慈善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按照“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总体部署,广泛引导各类慈善组织围绕主题,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采取资金、物资、智力、服务等多种支持方式,单独或联合开展相关慈善项目或活动,力争各地全年慈善帮扶项目数量、慈善帮扶人数比上年增长不少于5%。鼓励各地为实施慈善项目或活动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第一季度主题:汇聚慈善力量,情暖千家万户。主要围绕春节前后、3.5学雷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服务、送新风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各项慈善服务活动。

  第二季度主题:汇聚慈善力量,情系困难群众。围绕困难老人、儿童、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的需求,积极开展关爱孤寡老人、困境患儿爱心小屋、残疾人帮扶、“母亲健康1+1”等各类关爱帮扶困难群众的慈善活动。

  第三季度主题:汇聚慈善力量,传播大爱福建。以喜迎二十大为契机,结合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点,以增强社会公众慈善理念、提升慈善法治意识为目标,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慈善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营造人人向善的良好氛围。

  第四季度主题:汇聚慈善力量,助力老区发展。以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为重点,积极引导慈善组织等慈善力量开展“阳光1+1(社会组织与老区村)牵手计划”、乡村文化建设、乡村留守与困境儿童特长培育等各类活动,有效助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三)强化慈善数字互联,推动全民慈善。为促进慈善供需对接,提高慈善资源配置效率,福建省民政厅指导建设“福建慈善手拉手”信息平台,提供慈善资源和需求发布、慈善项目推介、慈善组织风采展示等综合性服务。目前平台(一期)已启动试运行(网址:https://www.fjcssls.org.cn/,或登录微信公众号、手机端“福建慈善手拉手”),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动员和指导慈善组织注册使用该平台,并在“慈善组织”版块按照要求公开慈善组织的基本信息、业务范围、联系人等信息,及时完成基本数据及公益慈善项目活动填报,加强平台的推广应用。平台联系电话:0591—87878479、87826707,邮箱:fjcssls@163.com。

  三、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含平潭)民政局、全省性慈善组织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月报”制度,分别于每月10日前将《市2022年“慈善手拉手”行动统计表》(附件1)、《全省性慈善组织参与2022年“慈善手拉手”行动统计表》(附件2)报送厅慈善事业促进处。同时,各设区市(含平潭)民政局于12月16日前,报送当地“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活动总结。联系人:王舒凌,陈强,联系电话:0591-87523570、87559637,传真:0591—87661353。

  附件:1.市2022年“慈善手拉手”行动统计表(点击下载)

               2.全省性慈善组织参与2022年“慈善手拉手”行动统计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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