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乡村振兴局,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精神,引导社会组织响应中央号召、扛起使命担当,发挥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决定开展“阳光1+1·奋进新征程”福建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创投大赛,选优拔尖,推广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尤其是与老区村开展“阳光1+1”牵手的好做法、好经验,示范引领全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二、活动主题
阳光1+1·奋进新征程
三、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创投大赛服务第三方承办机构
(三)活动委员会:设立本届创投大赛活动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大赛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工作。组委会由主任、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成员组成。组委会办公室成员负责活动具体工作。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林 弘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道清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副主任:林志鹃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张腾云 省乡村振兴局对口协作处副处长
成 员:陈 军、郑桂秀、王会明、创投大赛服务第三方承办机构负责人
(四)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设立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社会组织领域、乡村振兴领域的代表和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制定评审标准、组建专业评审团、项目评审等工作。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参与“阳光1+1”牵手项目的服务地、服务对象均须集中在福建省,项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项目已实施6个月以上,且当前正在实施并半年内不会结束的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参与本项目活动。
(二)申报主体。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申报主体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被民政部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之一的,不予申报参赛。
(三)申报领域。产业振兴、科技助农、文化体育、环保生态、卫生健康、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乡村建设等涉及乡村振兴内容。
(四)申报方式。由社会组织自主申报,或社会组织与项目服务所在区(县)/乡镇/村进行联合申报。
五、赛程安排
(一)项目启动:5月中旬前,通过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发布活动通知。
(二)项目申报:6月15日至7月30日,收集、整理项目材料。
(三)项目初审:8月15日前,评审团对参赛项目进行筛选,并对进入路演的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四)项目路演(根据项目服务类型设计分赛区,设2个分赛区):8月30日前,组织专业评审团分别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打分,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五)颁奖大会:与路演同一天,或第二天。
赛程时间如有调整,调整通知将在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公布。
六、路演方式及获奖项目奖励办法
(一)进入路演的项目逐一进行现场展示,向评审团及观众介绍项目情况(6分钟内),并回答评审团问题(3分钟);评审团根据项目材料和现场展示进行评分。
(二)大赛安排150万元,用于鼓励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具体如下:
一等奖:2名150000元/个,合计300000元;
二等奖:5名80000元/个,合计400000元;
三等奖:10名40000元/个,合计400000元;
优秀奖:20名20000元/个,合计400000元。
每个获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如有其他机构捐资配比,根据捐资数额配比叠加。
七、其他要求
(一)各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积极宣传和动员,通过各网络平台宣传推广,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积极参赛。申报材料电子版于7月30日18:00前发至fjshzzctds@163.com。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11号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403室(收件人黄缨,15305906230),邮编:350001。
(三)活动相关事宜将在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公布,各单位要密切关注上述网络平台动态。
联系人:王若筠,黄 缨;联系方式:0591-87676226,87505822;15505910316,13599966910;邮箱:fjshzzctds@163.com。
附件:“阳光1+1·奋进新征程”福建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参赛申报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