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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D类人员培训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民政发布时间:2022-04-27 11:00:23浏览数:0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D类人员培训示范项目(面向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人才,入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条件

  根据民政部项目方案,申报D类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

  (二)由福建省民政厅登记管理,按时完成2020年度工作报告且年报未发现问题;

  (三)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四)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六)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七)具有教育培训职能和培训经验,有开展培训的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八)在疫情防控、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保障条件。

  二、关于项目申报

  1.各申报单位应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chinanpo.mca.gov.cn)或久其软件官方网站服务支持下载专区(www.jiuqi.com.cn)中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和使用说明,按照使用说明完整填写电子申报书,并导出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

  2.各申报单位应按照《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

  3.各申报单位应按有关要求统筹参训人数与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不超过30万元、培训人次不少于300人次(如开展线下培训需安排住宿);如有项目配套资金应如数到位。

  4.培训应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影响,稳妥制定实施线下、线上相兼顾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期数,确保培训实效。

  5.各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书直接报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三、关于项目书报送时限及方式

  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本组织章程(有加盖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章程核准章)、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培训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等工作方案共3份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至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福州市鼓东路44号,邮编350003),并同时将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发送至mgj705@163.com邮箱(文档名为:单位名称+中央财政项目申报)。省民政厅联系人:李锋华,联系电话:0591-87676273。

  附件: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指南(社会组织)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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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于2007年经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准,在福建省民政厅登记成立,是一家以研究社会科学、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公益服务为主的社会服务机构。研究院现有专职工作人员18人,外聘知名专家、研究员和顾问23人,于2017年3月建立了党支部,2018年10月在福州市总工会登记成立了“研究院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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