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复杂性,为确保出入孵化基地的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疫情防控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基地服务办公室和各入驻社会组织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各自负责区域疫情防控管理,按属地要求做好自身的疫情防范,确保基地人员安全。
二是配合属地社区继续推进“无疫小区”创建工作。临时进入基地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和来访登记,落实进入人员“扫码通行”。必须进入基地的外来物资应严格消杀后方可进入大楼,快递人员和外卖配送人员不得进入基地大楼内。
三是落实活动报备。对因工作需要在基地内开展超过5人以上的活动,应提前报基地服务办公室。并提醒参与人员按进入基地的基本防范要求落实到位。
四是落实安全责任。疫情防控,责任重大。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配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确保基地疫情防控绝对安全。
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022年11月30日